为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,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,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,根据《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浙商大研〔2023〕198号),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基本规范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现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
2025年11月10日——2025年11月23日(第9-10周)
二、检查方式和内容
1.通过学院自查和校级教育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。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:包括任课教师教学情况、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,以及研究生学习情况。同时,结合师生座谈会、走访调查等开展检查工作。
2.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,针对改进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,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。
3.为贯彻执行学校使命愿景红皮书,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,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“大审视”自查工作。
请学院各年级研究生高度重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具体检查要求和期中教学座谈会时间地点,我们会在各年级群通知!
